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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合同书

时间:2023-07-20 09:03:35


工程说明

1.1 项目名称:2023年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1.2建设地点: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5质量标准:消防检查合格

1.6 范围:XXXX消防维保包括消防供电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系统、消防通风系统、地下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灭火器、地下室潜水泵、其他消防设施。更换所有设备的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原有损坏的一切消防设施材料及人工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1.7维保年限:1

1.8 资金来源:自筹


  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委托                       进行维护保养。结合本工程现有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维护保养范围及方法

依据甲方提供之竣工图并结合现场情况,由乙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法承担甲方现有消防设施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具体分项如下:

包括消防供电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系统、消防通风系统、地下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灭火器、地下室潜水泵、其他消防设施。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            日至              日。

四、服务方式:乙方负责定期上门维修保养服务,分为每月、每季、半年、年终进行或根据甲方的需要不定期上门维护。

五、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

六、支付与结算:

1、付款方式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维保完后的下季度第一个月25号前出具收据。甲方按合同总价平均每季度付款一次,在甲乙双方对本季度代维考核结果确认无议后10天内甲方准时向乙方支付代维费即人民币     元。

2、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结算,应通过下列乙方确认的银行、帐户名及帐号或现金进行。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若遇结算银行及帐号变化,应在甲方付款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开户行:

帐户名:

帐号: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付给乙方维保款,如未按期付款,拖欠维保款一个月以上,乙方可暂停履行维保服务,甲方除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同时将自动转为持工期,其间该消防维保服务的项目如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4、维保期间,乙方未按合同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条款义务,甲方有权拒付部份费用.但不能超过30%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1、乙方负责对甲方现有的消防系统进行日常性的全面维护保养。除做好故障维修外,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巡检,确保维保期间保修范围内的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三次(含三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自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场,进行全面检测、修复、维护和保养,修复材料等费用由甲方支付,修复维护和保养工资由乙方支付。

1.3、乙方应保证维保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接到甲方系统故障的电话通知,在白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接故障通知后应在120分钟内赶赴现场,夜间接到通知应在180分钟内赶到现场给予处理解决。

1.4、乙方定时按保养内容、维护保养周期表进行养护。

1.5、月消防维护保养工作中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等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及型号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后由甲方支付。

1.6、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如因技术或维护人员不当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

2、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消控中心值班制度。如果无人值班及操作不当等其它任何发生火灾事故等其它意外事故等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仼何责任.

2.2、甲方指派        为该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有关签证、联络以及转款等有关事宜。

2.3、甲方无偿提供现场登高设备及配合引领乙方现场检查、维修等工作。

2.4、维保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拆卸、圈占、挪用和停用建筑物内消防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甲方承担。

2.5、在维保期间维保人员在工作现场用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的用水、用电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不可预见的外来因素及费用

1、外来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系统的损坏或故障及设备及线路老化更换等(如因漏水、外电压超高.原来未上线点位等原有未按消防要求施工),按实际费用由甲方补偿。

2、维保期间,地下隐蔽工程故障(如预埋管道及线路.腐蚀漏水等老化)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另行计取,不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

3、维保期间,由于甲方二次装修造成系统损坏的费用另计。设备丢失需要增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以上不可预见得3条造成仼何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仼.

九、纠纷解决办法

1、合同争议;任何本合同的异议和争议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甲方和乙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法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2、合同违约、索赔

A、如消防部门检查维护/保养不合格,按消防系统季度考核进行扣除,并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完毕,每逾期一天,每处按本季度付款金额的1%进行扣除.最高不能超过20%.

B、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若有一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向其索赔合同总款的25%作为违约金。

C、本项目严禁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拒付维护款。

十、本合同正副本一式2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至各条款履行完毕,结清款项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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